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(团队)创新创业若干规定(试行)
发布日期:2016-03-22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集聚濮阳创新创业,为新一轮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,日前,濮阳市委、市政府研究通过并下发了《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(团队)创新创业若干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、创新创业扶持、工作生活待遇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、完善提升,进一步凸显政策优势,积极发挥招才引智工作的“黄金效应”。
记者从濮阳市委组织部获悉,濮阳市委、市政府近日出台《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(团队)创新创业若干规定(试行)》,该市每年都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,给予高层次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奖励。
根据规定,濮阳市将对急需紧缺的人才,给予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,提供5万~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,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2万元;用才单位根据情况提供工作室,配备工作助手、工作用车,给予工作用车购置一次性补助;对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,最高给予1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;对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企业,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%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;对建立成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、博士后工作等研发平台,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~50万元奖励;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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