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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质检:改进服务 规范行为

发布日期:2016-05-27

市检测中心为更好的落实“放管服”,中心在对自身检验检测和服务企业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后,进一步制定措施改进服务,规范行为。

一是加强业务管理,明确办事时限。中心在政务公示栏明确公示检验时限,客户委托检验的样品在15个工作日、计量器具检定在10个工作日完成。同时向客户公布服务电话,要求科室主任手机24个小时开机,随时解答客户问题,确保不出现检测时间效率低、服务企业不及时的现象。二是严格按标准收费,依程序管理。建立健全业务管理系统,实行程序化、标准化、信息化管理。所有的检测报告、证书全部录入“业务管理系统”,集中打印发放,所有检验原始记录全部交业务受理大厅分类保存,所有发票号和证书编号全部由质量技术科登记并保证一一对应,预防不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现象。三是严格协议管理,统一登记和备案。根据企业的主动要求,中心部分科室与企业签订有服务协议,协议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按批次收费标准,且协议期内只要企业需要,随送随检。所有协议统一交由业务管理科登记和备案,便于在日后进行核查和管理,坚决杜绝无计划检验检测和只收费不检验的行为。四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,阳光透明检验。中心将不断梳理、优化办事流程,依托系统网站,为企业网上申办检验提供便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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